癌症險跟重大傷病險差在哪?
預算有限只能選一個?搞懂保障範圍與等待期,才能選到真正用得上的保單。
癌症險跟重大傷病險差在哪?
預算有限只能選一個?搞懂保障範圍與等待期,才能選到真正用得上的保單。
癌症險是罹癌就能理賠的保險,又分為一次金、療程型與照戶型。
多數保單為 90 天,在期間罹癌不理賠,多數會退還所繳保費並終止契約。
保險的「等待期」就像是保單的試用期或緩衝期。
在這段時間內如果生病或發生狀況,保險公司通常是不會理賠的。
為什麼要有這個規定呢?
主要是為了防止有人「帶病投保」——也就是明知自己生病了才趕快買保險來賺理賠金。
這樣做是為了保護全體保戶的權益,維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
不同保險的等待期長短也不一樣:
等待期是從保單生效日開始起算。
保單的生效時間通常有以下幾種常見狀況:
實際的生效與起算規範,建議仍以各家保險公司規定或保單條款為準。
最大差別在於保障範圍與理賠認定標準:癌症險僅專門保障癌症,
而重大傷病險涵蓋範圍較廣,跟著健保署規範走,其中也包含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
癌症險:專門針對癌症理賠。部分商品會依癌症嚴重程度(如輕度、重度或原位癌)分級或按比例給付。
重大傷病險:依健保署的「重大傷病證明」為理賠依據,包含 300 多種傷病(如洗腎、嚴重燒燙傷、紅斑性狼瘡等),其中也包含癌症,但條件是需符合「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通常不包含原位癌或零期癌)。
癌症險:診斷證明、病理切片報告
重大傷病險:診斷證明、重大傷病證明
若預算有限只能選一種,多數建議優先選擇重大傷病險,因為它不只保癌症,還涵蓋其他高花費的大病,保障較為全面。
若家族有明顯的癌症病史,或是希望針對癌症的標靶治療、新式療法做更細緻的補強,則可考慮再加買專屬的癌症險。
重大傷病險可以在預算有限時取代一次給付型癌症險的大部分重度癌症保障,但無法完全取代輕度癌症與特定療程。
不是所有癌症都能拿到重大傷病證明(重大傷病卡),必須符合「須積極或長期治療」的條件。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如第一期以上的惡性腫瘤,需進行化療、放療、長期追蹤或服藥控制等。
符合健保規範代碼:診斷代碼落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的重大傷病範圍內。
原位癌(零期癌):屬於治癒率高、後續不需積極長期治療的疾病,其診斷代碼未列入健保重大傷病範圍,因此無法申請。
低復發風險的輕度惡性腫瘤:若醫師評估治癒性極高、後續不需長期治療或追蹤,也可能被排除在外。
購買癌症險一年的保費大約是 2,500 元到 4,000 元(以 100 萬保額的定期型癌症險為例),實際金額會依年齡、性別與保障額度而有所不同。
癌症險一次給付(一次金)的建議保額為 100 萬至 200 萬元,市面上商品的保額上限多落在 100 萬至 500 萬元 之間。
癌症險分一次金、療程型與多次給付型,等待期 90 天,確診後依嚴重程度分級理賠。
預算有限優先選重大傷病險,保障 300 多項疾病更全面;家族有癌症病史或想補強標靶療程者,再加買癌症險。
原位癌通常拿不到重大傷病卡,兩者搭配才能完整涵蓋。